金融行业周报:优化险资权益资产监管比例,全面监管体系完善

股票资讯 阅读:3 2025-04-14 08:49:59 评论:0

  核心观点

  优化险资权益资产监管比例,全面监管体系完善

  1、优化险资权益资产监管比例,发挥“耐心资本”优势。4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1月23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目前,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和权益类基金的金额已经超过4.4万亿元。从保险资金运用看,资本市场和未上市企业股权是主要的投资方向,目前股票和权益类基金投资占比是12%,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占比是9%,两项加起来是21%。截至2024年末,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的核心权益资产(股票和基金)配置比例分别为:12.2%、9.9%、11.2%、18.8%。2024年以来,险企通过举牌等方式,加大高股息OCI类等持有型权益资产配置,以期稳定投资和利润。《通知》的发布是优化保险资金资产配置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充分发挥保险资金在长期投资、价值投资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增强资本市场长期发展韧性的同时,缓解低利率环境下的保险资产配置压力。

  2、信托管理办法出台,全面监管体系完善。4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现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已实施18年,部分条款存在难以满足当前市场化监管的需要,因此本轮主要是围绕着信托公司“受托人”的定位要求,调整信托公司业务范围,将业务范围调整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资金来源方面增加向股东及股东关联方申请流动性借款、定向发债。此外,结合实际取消了与信托公司主业无关联度的、或与现行监管政策相冲突的“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等4项中间业务,强调信托聚焦主业的要求。《办法》还从公司治理、业务开展等角度提出新要求,明确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卖者失责,按责赔偿”,打破刚性兑付。

  3、AMC监管制度完善,回归主业经营。4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2024年以来,监管持续性引导AMC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和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工作,24年11月金监总局发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引导AMC公司立足主责主业,增强收购处置专业能力。本次《意见》的出台,进一步从业务范围、风险管控等方面加以明确,明确AMC公司需要做强做优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服务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当下来看,作为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自有

  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是影响资产管理公司持续经营发展的重要因素,AMC公司融资成本持续降低、国有股东的持续增持都成为增厚资金端实力的重要来源。经营方面来看,持续增长的不良债权规模为AMC业务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行业性监管制度的完善有望持续引导AMC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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