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存量商品房取得新突破,专项债发行19.2亿元!

股票资讯 阅读:3 2025-06-12 11:19:10 评论:0

  2025年5月,浙江、四川率先发行收购存量商品房的专项债,意味着地方收购存量商品房进程取得了新突破,引起了市场关注。此次浙江、四川发行专项债用于收购存量商品房涉及多个项目,债券总金额接近20亿元,为各地提供了参考样本,预计后续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也有望加速。

  政策梳理:政策持续落位,为收购存量商品房提供资金支持

  早在2023年2月,央行就设立“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额度为1000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在8个试点城市发放租赁住房购房贷款。2024年以来,中央及监管部门对收购存量商品房的资金支持政策持续落地,当前各地收购存量商品房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专项债券等

  不同资金在利率和贷款年限上存在差异。

  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利率由商业银行根据借款人风险状况、风险缓释措施等因素合理确定,参考已落地贷款,2024年12月,建行江西省分行向上饶市发放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2400万元,期限27年,利率2.95%。整体来看,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的年限较长,但利率相对也较高;

  保障性住房再贷款:2024年5月设立时央行发放的利率为1.75%,期限最长为5年(展期4次),期限较短,21家全国性银行向各地国企发放资金时通常要在1.75%的基础上加点,实际发行的贷款利率整体或在2.5%以上,部分甚至接近3%;2025年5月7日央行下调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利率0.25个百分点,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利率降至1.5%;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从已发行的用于收购存量商品房的专项债券来看,发行利率在1.3%-2.13%之间,专项债券的期限分别为10年、20年、30年。对比来看,专项债券是利率水平较低且期限较长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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