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宠物管理行业白皮书

股票资讯 阅读:10 2025-01-06 10:22:30 评论:0

  宠物的相关概念

  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之一,与人类共同生活了上万年。狗的驯化最初可能是基于人类对放牧和狩猎、早期警报以及伴侣关系以外的食物来源的需要;狗则得到了陪伴、保护、庇护和可靠的食物来源。迄今为止,最早确认的家犬来自德国Bonn-Oberkassel地区发现人类与狗合葬的墓地可追溯到14,000年前;中国最早确认的家犬是在河南省新石器时代早期(公元前7000-5800年)的贾湖遗址。家猫是全球最受欢迎的宠物之一,驯化时间大概在8000-10000年前;近东野猫(NearEasternwildcats)被认为被早期农业定居点的食物来源所吸引,与犬一样,遵循共生的驯化途径。人猫关系密切的早期证据来自大约9500年前在塞浦路斯埋葬在人类附近的野猫,但最早的家猫仅从4000年前的埃及古墓艺术品中得知。因此,狗和猫的驯化历史即是狗、猫和人类之间建立古老伙伴关系的历史。

  宠物,是指人们为了精神目的,而非经济目的而豢养的生物。传统的宠物包括猫、狗及家庭饲养的哺乳类、水生动物及鸟类等,它们通常被当作伴侣和玩伴,已经不再适合野外生存。这些宠物的存在主要是为了满足人类的非经济需求,如情感支持和心理慰藉,其饲养不会对野生种群的繁衍产生负面影响。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宠物类型也逐渐多元化,虾、蜘蛛、刺猬、蚂蚁等都被当作宠物饲养。因此,如何科学地对“宠物”进行定义,这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范畴问题,更是一种社会意识的体现,同时也涉及管理和法律问题。

  实际上,宠物的概念在发展历程中反映了社会观念的演变,彰显了对宠物的情感和尊重,其功能和角色也并不仅限于个人娱乐和陪伴。一些具备特殊技能或者能力的犬,比如导盲犬、牧羊犬、搜救犬,也都被纳入宠物的范围。随着时代的发展,宠物的范围也在拓宽,包括动物、植物、虚拟宠物、电子宠物等。在法律定义方面,目前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还是把宠物限定在动物范畴内。

  然而,随着宠物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养宠的人和家庭而言,它们不是冷冰冰的“物”,而是有生命、有情感联系,一直陪伴着人类社会共同进步,如伴侣一般的角色,有部分专家建议,应将宠物定义为“陪伴动物或伴侣动物”,强调了宠物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性,而不仅仅局限于娱乐和陪伴。200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常纪文带头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中,将宠物定义为“陪伴动物或者伴侣动物,是指出于个人娱乐或者陪伴目的而被人们在某类场所,特别是在家庭拥有或者意图被拥有的任何驯化动物,包括猫、犬、鹦鹉等”,并明确指出“禁止将来自自然的野生动物作为宠物动物饲养”。

  综合考虑,本白皮书将“宠物”定义为有归属者,为人类提供情感、陪伴、娱乐、保护等其他形式的服务,可以合法合规繁殖、交易、饲养的动物品种,如猫、狗、金鱼、鹦鹉等。这一定义不再局限于宠物的功能性,伴随着未来社会需求的演变和认知观念的拓展,它们将在家庭和社会里有多重身份,在人类社会里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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