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三季度内地与香港地区金融行业内部审计相关监管政策与动态

股票资讯 阅读:4 2025-10-27 09:54:00 评论:0

  2025年三季度,监管机构进一步推动金融开放,同时加强行业监管,保持处罚高压态势,金融机构内部审计作为核心部门,应持续关注监管趋势和政策,支持机构落实新规、防控风险、合规经营、提升治理效能。本篇文章旨在梳理2025年三季度内地与香港的金融行业内部审计工作相关政策、监管关注重点及国际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动态等,供各金融机构首席审计执行官及内部审计职能的团队成员参考。

  一、内地金融行业监管政策

  2025年三季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信托业协会等机构,针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信托业、证券及子公司、期货公司、非银支付机构等行业和机构类型及反洗钱、文化建设、绿色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发布了新规或自律规则,持续完善监管体系。以下是2025年三季度内地内部审计活动相关的政策及内部审计需重点关注的事项:

  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

  7月,为规范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明确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的范围与责任,要求金融机构对投资型产品划分风险等级并动态管理,对保险产品开展分类分级管理,同时强化监督管理。以上要求均为内审部门开展内审工作时应重点关注的内容。

  信托公司管理、文化建设及绿色信托文化建设

  7月,为推动信托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了《信托公司信托文化建设指引》,在监管导向上进一步接轨欧美和香港等成熟金融市场合规文化建设领先实践,构建以受托人责任为基础的信托生态。其中,该指引要求信托公司应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在开展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审计工作中,确认是否将信托文化建设贯穿其中。此外,信托公司应评估各项内部规章制度、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及内控机制是否符合受托人定位,查找存在的缺陷,适时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和流程符合良好信托文化的要求。

  绿色信托

  7月,为引导信托公司发展绿色信托,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了《绿色信托指引》,明确要求信托公司应将绿色信托业务执行情况纳入内控合规检查范围,定期组织绿色信托内部审计。

  同期,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了《信托行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披露指南》,要求信托公司披露在公司治理体系、ESG治理、信托文化建设、内部控制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反腐倡廉、商业道德与声誉管理等方面采取的政策、措施和绩效。具体披露内容包括了内部控制管理,如制度建设和内部审计等情况。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9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范信托公司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金融消保、股东行为、关联交易、薪酬激励等管理,规定信托展业禁止行为,加强信托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其中,明确要求信托公司:

  对拟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进行离任审计,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报告审计结果。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体系,独立、客观审查评价并督促改善公司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至少每年对信托业务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并针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针对销售资产管理信托产品、推介资产服务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业务,建立健全涵盖人员、材料、代理机构、客户信息保密、营销行为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并纳入内部考核和审计范围。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7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5〕16号),加强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行为,强化风险管理并明确集中度风险监管要求。其中,明确要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内、外部审计制度,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或岗位,聘请独立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等进行年度或专项审计。

  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

  7月,中国人民银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分配监管资源。修订内容主要涉及调整和细化评级模块和指标(包括公司治理、业务规范、备付金管理、用户权益保护、系统安全、反洗钱措施、经营稳健性等七个模块),调整分值设置、细化评分结果并明确差异化监管措施,明确评级程序与责任。该办法中的监管评级指标及加减分事项等可作为内审工作中关注及参考的领域和内容。

  保险资本保证金管理

  8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办法》(金规〔2025〕18号),加强对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的监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取消银行类型限制、优化存放银行条件、完善保证金存放形式、提高单笔存款下限、明确资本保证金处置要求等。在开展保险资本保证金管理相关审计工作时,应关注和参考该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及标准,内审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存放银行选择与管理、存款操作及账户管理、提存时限、资本保证金处置与报告等。

  证券公司分类评价

  8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4号),更名为《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与以分类评价为主的规定内容相适应,并进一步完善评价框架。主要修订内容还涵盖了立法目的明确、业务发展指标优化、评价结果下调优化、分值设置及规则调整。内审工作中需重点关注规定中的评价指标及规则。

  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

  8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5号),进一步规范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活动,保障期货交易者合法权益。该规定要求期货公司建立健全互联网营销内部管理制度,将互联网营销活动全面纳入公司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明确责任划分,统一营销内容审核,加强人员管理及第三方合作管理,履行投资者保护相关义务等。期货公司内审部门开展互联网营销相关内审工作时,应重点参考该规定中的要求。

  审计法实施条例

  9月,为推进修订后的《审计法》有效施行,审计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细化审计范围及程序要求、强化监督协同机制。其中,明确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被审计单位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参加依法成立的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消费者权益保护

  9月,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主要修改内容包括评价范围扩大、评价程序和权重调整、要素调整等,其中,新办法将评价要素调整为:体制机制、适当性管理、营销行为管理、纠纷化解、金融教育、消费者服务和个人信息保护。监管评价涉及的领域及要素同时也是内审工作中需重点关注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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