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金融行业点评报告: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进一步落实公募基金改革
投资要点
事件: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基金业协会同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指引和细则的发布将引导行业机构构建更加稳定的投资风格,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健回报,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公募基金改革。
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规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和使用:《指引》主要内容包括:①突出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作用,业绩比较基准应当体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核心要素和投资风格,一经选定则不得随意变更。②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全流程内控机制,提高内部决策层级,确保投资风格稳定性。③发挥业绩比较基准的评价作用,规范薪酬考核、基金销售、基金评价等对业绩比较基准的使用要求。④健全多道防线,在基金管理人自我约束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和基金托管人监督。
征求意见明确了业绩基准的使用规范:业绩比较基准应充分体现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基准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化,不得因基金经理变化、市场热点变动等原因而变更基准。对于类似原业绩基准无法持续运作、调整要素能更好反映基金投资目标等的情况,可与托管人协商;对于其他类似修改有投资目标、范围,导致风格偏移等对持有人利益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的,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绩效薪酬要与业绩是否跑赢基准挂钩。管理人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与薪酬体系,当主动权益基金长期业绩显著跑输基准时,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应大幅下调。
研究建立基金行业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基准库未来将构成鼓励、引导行业机构规范选取表征权益资产的基准要素。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将分为一类库与二类库,监管鼓励基金公司从一类基准要素库中选择成熟指数作为基准,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基金公司可以选择二类基准要素库指数与库外指数。
征求意见明确了业绩基准的使用规范:设置一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管理人可以对存量产品进行基准调整,使基准更加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和基金实际风格,确保不对市场稳定造成影响。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波动加大,监管政策趋严,行业竞争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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