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税收新政解读:规范用途+税率明确,优选品牌及产品力突出的珠宝企业
事项: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正式发布,就黄金有关税收征管事项进一步予以明确,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信零售观点:整体内容看,黄金税收新政策总体上明确了黄金原料的用途,并对此实施差异化的税收管理,引导市场参与者减少对黄金的投机行为,同时规范市场经营,促进行业健康竞争。
1)对投资金销售企业而言,以会员身份向上海黄金交易所采购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变,但后续销售环节只能向购买者开具普通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可能影响企业客户(经销商、用金企业等)的采购及实物金流通性。但同时利好消费者的投资金需求流向具有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的头部企业,如菜百股份、中国黄金等。此外,菜百股份作为中国金币特许零售商,金币相关销售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对于非投资金的饰品销售企业而言,总体上相较于此前的税收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非投资金的使用目的,对于会员单位的核心税务变化在于从“增值税即征即退+开设增值税专票”到“增值税免税+开设普票+6%计算抵扣”。一方面可能减少了进项税抵扣,使得税务成本有所增加;但同时减少了资金占用压力,企业无需先纳税再退税,后续产业链的抵扣链条完整,也有助于部分企业需求回归金饰品。
总体上,在行业层面税收政策大的调整背景下,龙头企业抗风险能力更强,产品差异化和门店服务水平更易凸显,从而保证利润率稳定。建议继续关注投资金+金饰品双链路销售的企业菜百股份,具备强设计属性及产品力的老铺黄金、潮宏基,以及综合优势显著的传统龙头周大福、六福集团等。
评论:
根据《公告》内容,一是未发生实物交割的情况下,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销售标准黄金时,免征增值税。这一条与此前税收政策规定一致,对黄金产业链企业的相关税务无变化影响。
二是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情况,按照用途(投资性或者非投资性)进行了不同的规定,而此前税收政策未严格区分用途。我们下文将分别就投资性和非投资性用途分别进行影响分析:
投资性用途分析
1、关于投资性用途的核心税务变化在于,会员单位采购后只能向购买方开具普通发票,购买方则无法利用增值税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以往用途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可能存在部分企业客户利用增值税发票链条进行“空转”套利的行为或者与供应商之间进行虚开发票等行为。现行规定意味着从上金所会员单位采购并且从事投资金销售业务的企业,再次销售时需就全部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增加了税务费用,不排除进行价格向终端消费者传导的可能。
2、《公告》同时规定了,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登记备案的客户从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以以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6%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且客户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者加工后销售的,可以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一规定确实通过差异化的税收待遇,实际上在于鼓励非会员单位的企业用户直接通过交易所购买标准黄金。
3、对于上市公司而言,目前上市的黄金珠宝公司多为饰品经营业务,或者本身是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直接在上金所进行原料采购,本身的税务不受此次终端环节增值税专票改为开具普通发票的影响较小。
4、对于个人消费者而言,该项税收新规实际上也是倡导消费者从交易所会员单位购买投资金产品及规范实物黄金的投资行为,非会员单位税务成本增加的情况下可能传导给消费者。
非投资性用途分析
关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核心税务变化在于从“增值税即征即退+开设增值税专票”到“增值税免税+开设普票+6%计算抵扣”,一方面减少了资金占用压力,企业无需先纳税再退税。不过某种程度上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扣除率从13%变为6%,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会相应增加。
举例而言,假设A企业从事黄金饰品零售业务,且是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2025年11月1日,A公司从上金所采购一批用于生产首饰的黄金,实际成交价格为100万元,加工成首饰后销售,不含税售价为150万元。则旧税收政策规定下,A公司最终应纳税额为8万元,新税收政策下应纳税额为13.5万元。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黄金珠宝零售公司大多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后续销售金饰品的税务成本在新规下可能有所增加。不过核心竞争力仍在于产品和服务能力,差异化优质产品供给和服务体验下整体价格传导能力则更为突出,有助于保持利润稳定。不过也有少部分上市珠宝公司非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不排除面临供应商采购成本上涨下的价格传导压力。
投资建议:
总体上,在行业层面税收政策大的调整背景下,龙头企业抗风险能力更强,产品差异化和门店服务水平更易凸显,从而保证利润率稳定。建议继续关注投资金+金饰品双链路销售的企业菜百股份,具备强设计属性及产品力的老铺黄金、潮宏基,以及综合优势显著的传统龙头周大福、六福集团等。
风险提示:
消费景气度不及预期;金价大幅波动;市场竞争环境恶化;加盟商经营管理不善。
本站内容源自互联网,如有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相关内容。 本站不提供任何金融服务,站内链接均来自开放网络,本站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本站无关,请自行识别判断,谨慎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