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601985)业绩因新能源业务归母利润下降承压,核电风电增值税政策调整
中国核电(601985)
核心观点
发电量持续增长,新能源业务业绩有所承压。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6.35亿元,同比增加8.16%;实现归母净利润80.02亿元,同比减少10.42%。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62亿元,同比增加5.72%,环比减少0.19%;实现归母净利润23.36亿元,同比减少23.45%,环比减少7.64%。公司营收增长主要系发电量同比提高所致,但归母净利润下降,主要系新能源增收不增利且发行两期类REITS、市场化债转股稀释归母净利润,增资引战导致归母比例下降,以及核电业务电价下行、成本费用增长等因素影响所致。
机组有序建设,装机规模稳健增长。截至9月30日,公司核电控股在运机组26台,装机容量2500万千瓦;控股在建及核准待建机组19台,装机容量2185.90万千瓦;新能源控股在运装机3348.47万千瓦,其中风电1049.13万千瓦、光伏2299.34万千瓦,另控股独立储能电站165.10万千瓦;控股在建装机容量738.78万千瓦,包括风电194.64万千瓦,光伏544.13万千瓦。
核电、风电增值税政策调整。10月1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海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2025年10月31日前已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继续按原政策执行;2025年10月31日前国务院已核准但尚未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核力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0个年度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退税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50%;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由于核电投产前期存在进项税抵减增值税的情况,实际不发生增值税返还,预计短期内增值税政策调整将不会对核电盈利产生明显影响。
风险提示:电价下调,用电量增速不及预期,政策不及预期,核安全风险。投资建议:下调盈利预测,维持“优于大市”评级。预计2025-2027年公司归母净利润92.3/100.0/110.9亿元(原为95.9/100.0/111.5亿元),同比增速5%/8%/11%,对应当前股价PE为20/18/17X,维持“优于大市”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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