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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点标题: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录时间:2025-05-24 09: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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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点关键词: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评分:80分 网站评分说明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处江苏省泰州市,上世纪七十年代建厂。经过50多年耕耘,建成为锦纶(尼龙)6切片、轮胎骨架材料浸胶帘子布、锦纶6工业纤维三大产品系列,集研发、生产、营销一体面向全球的民营科技型企业。公司现拥有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同欣化纤有限公司、江苏华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海阳科技(江苏)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和控股公司。 半个多世纪的专注积累,公司产品销往全球36个国家和地区,深受客户的青睐与好评。 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GRS全球回收标准和TFS可持续发展等认证。海阳科技研究院拥有国内先进的锦纶新材料研发平台、省级聚酰胺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有机化学品、化纤原辅材料(已内酰胺切片、丝、线)、锦纶帘子布、涤纶帘子布、塑料制品(以上产品均不含危险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有形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尼龙6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系国内从事尼龙6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主要企业之一。自成立以来,公司坚持走“以尼龙6新材料为主线”的相关多元化发展道路,确立“成为中国尼龙行业领跑者”的愿景,经过多年的行业积累和发展,已经形成集切片、丝线以及帘子布完整的尼龙6系列产品体系。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尼龙6切片、尼龙6丝线和帘子布,其中帘子布分为尼龙6帘子布、涤纶帘子布和尼龙66帘子布。
行业背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公司主要从事尼龙6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4年),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C)”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公司切片产品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之“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C2651)”及“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C2653)”,公司工业丝线产品属于“化学纤维制造业(C28)”之“锦纶纤维制造(C2821)”,公司帘子布产品属于“纺织业(C17)”之“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C1783)”。
核心竞争力产业链及产品结构优势公司目前形成了集尼龙6切片、尼龙6丝线、尼龙6帘子布于一体的尼龙6产业链,完整的尼龙6产业链有助于公司在各个生产阶段实现资源共享;同时公司生产尼龙6帘子布、尼龙66帘子布、涤纶帘子布三种帘子布产品,满足了下游的多样性需求。上述完整产业链及产品结构多样性可以提高公司资源利用率,协同效益明显,有效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综合竞争力和抗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 产品开发优势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十分重视研发团队的建设,拥有优秀的研发团队,具有研发与产业化高度融合的聚合、纺丝研发平台。2019年以来,公司主持研发省级新产品十余项,经江苏省工信厅鉴证,均为国内先进或国际先进水平。公司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坚持走高端产品路线,在行业中形成了较高的知名度,公司利用与产业链后端即纺丝、织布客户合作机会,及时反馈终端客户需求,并将研发推导至产业链前端进行联动研发,增强了研发有效性。公司“产学研”合作优势突出,目前已与四川大学、东华大学、苏州大学等专业院校、研究所开展合作,组成优势互补、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队伍,形成信息共享、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技术推广、产业化应用互相联动的研发格局。 技术优势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创新为发展动力,把技术创新摆在首要位置。公司通过自身研发实力以及与院校合作,在行业内已经逐步形成技术优势,并基本建立了技术攻关和产学研一体化的技术创新体系,使公司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保持领先水平。目前,公司在聚合、纺丝、捻线、织造、浸胶等各环节均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其中新产品核心生产技术7项,自主研发发明专利28项,合作研发发明专利7项。“高品质有色原位聚合聚酰胺6切片和纤维产业化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项目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颜料和己内酰胺低温原位连续聚合制备有色聚酰胺6技术属国际领先水平,该项目获得2021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
自愿锁定自愿锁定股份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陆信才、陈建新、沈家广、季士标、吉增明及茆太如的承诺: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以下简称“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则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募资投向年产10万吨改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一期)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531.29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最终募集资金总量将根据实际发行股数和询价情况予以确定。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年产10万吨改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一期)、年产4.5万吨高模低缩涤纶帘子布智能化技改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轻重缓急顺序安排实施,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公司将依法自筹资金予以补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部分项目投资款,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先前投入的自筹资金。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总额,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及相关管理制度,将剩余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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