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住房交易税收新政解读-住房交易税收政策调整,体现政府让利意愿及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决心
事件
2024年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核心观点
本次涉及到三类税收的调整,其中,对契税的税率以及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进行了调整,增值税与土地增值税未涉及税率或计税标准的变化。我们认为,契税的下调体现了政府让利于购房人的明确态度。契税和增值税的调整主要是针对购房人,土地增值税的调整主要是针对开发商。房地产相关税种贯穿在地产的各个环节,主要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共10个税种。其中有五类为直接税种,也均为地方财政税种,分别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2023年这五类税收收入为1.85万亿元,其中,契税占比31.9%,土地增值税占比28.6%。这五类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从2007年的11.7%提升至2020年的19.7%,2021年以来有所下降,2023年降至15.8%。2023年契税收入为5910亿元,土地增值税收入为5294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0%、4.5%。
增值税:若一线城市普宅与非普宅标准取消,将与全国其他地区统一,仅按照年限区分。此次调整有助于刺激市场流动性,鼓励置换需求的释放。住房交易增值税主要针对二手房市场的卖方征收。新政调整前,根据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非一线城市中个人购房不足2年对外销售的,全额缴纳;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免征增值税。一线城市中个人购房不足2年对外销售的,全额缴纳;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宅,差额缴纳;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宅,免征增值税。新政调整后,若一线城市普宅与非普宅标准取消,将与全国其他地区统一,仅按照年限区分。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12月1日前,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公告规定的可按公告执行。此次增值税的调整有助于刺激市场流动性,鼓励置换需求的释放。根据我们此前的报告《住房“以旧换新”——一个被低估的方向》中的测算,全国范围内,换房客中52%会选择置换新房。因此增值税的调整可能在刺激二手房流动性的同时,也会推动卖旧买新的成交量提升,间接对新房成交产生利好。
土地增值税:主要是降低土增税预征率的下限,以缓解房企现金流压力;未涉及税率或计税标准的变化,仅针对后续可能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的城市,维持原有的普宅优惠政策。为保障土地增值税收入及时均衡入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税务部门对纳税人在项目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一定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待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2010年,为更好的发挥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调节作用,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规定了预征率下限,东部地区为2%,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5%,西部地区为1%。新政调整后,各地区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东部地区降至1.5%,中部和东北地区降至1.0%,西部地区降至0.5%;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预征率的下调有助于直接缓解房企的现金流压力。
投资建议
受益于9月底接连会议上的积极表态和地产支持政策不断落地,10月市场成交已经明显转好。我们认为,此次政策释放了积极信号,最重要的利好在于体现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财政上的让利意愿,这也更能代表长期方向,提振市场信心。从地产板块的投资机会角度,11月的国内地产行情将主要依据于国内本身的基本面数据的修复,目前看我们预计即将公布的统计局数据(反映10月数据)相对乐观,叠加当前政策传导和年底各开发商冲刺业绩,我们认为需重视Q4地产板块的投资机会。
现阶段我们建议关注两条主线:1)政策宽松后预期能有改善的底部反转弹性标的:万科A、金地集团、金地商置、龙湖集团、新城控股。2)后续政策发力针对性较强的、核心城市布局为主的标的:绿城中国、城建发展、招商蛇口、华润置地、保利发展、滨江集团、华发股份。
风险提示
房地产调控升级;销售超预期下行;融资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