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投资比例的点评:政策推动险资权益空间打开
事项:
2025年4月8日,为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发挥保险资金价值投资、长期投资优势,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国信非银观点:此次《通知》聚焦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创业投资基金投资集中度及税延养老保险账户管
理三大核心领域,为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科技创新提供了制度保障。《通知》通过优化保险权益投资监管规定,进一步提升险资资金入市积极性,打开中长期权益投资比例上限。我们预计相应政策或将为市场带来1.5万亿左右的增量资金。中长期来看,险资作为“耐心资本”的定位将进一步强化,同时对险企投研能力、风控水平及偿付能力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评论:
上调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上限,打开险资权益配置空间
《通知》将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上限按偿付能力充足率划分为五档,最高档(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350%)的权益类资产比例上限提升至总资产的50%,将部分高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限要求的档位对应的权益类资产比例上调5%。此次调整将原有的分档标准简化,由过去的七档缩减为五档,重点依据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划分投资比例上限。通过简化档位和上调比例,偿付能力强的头部险企获得更大投资空间,而偿付能力较低的机构仍受严格限制,体现“扶优限劣”的监管导向,有助于在加强行业风险管控的同时,提升保险资金入市积极性,为资本市场注入更多长期稳定资金。
历史政策的档位设置包含更细化的偿付能力区间(为50%),导致监管复杂度较高。此次调整通过简化分档、统一上调5%比例上限,提升监管效率的同时,为优质险企拓宽了权益投资空间。长期来看,这一政策将强
化保险资金作为“耐心资本”的角色,为保险资金配置带来更高的灵活性,但也对险企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度比例明确为30%,引导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
针对创业投资基金,《通知》明确提高保险公司投资集中度比例。《通知》提出保险资金投资单一基金的账面余额占该基金实缴规模的比例不得高于30%。这一规定集中度比例从20%提升至30%,允许险资更深度参与单一基金的运作,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同时,通过设置上限避免保险资金过度集中于单一基金,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通知》有助于鼓励险资加大对科技、大数据、新能源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股权投资力度,体现“精准高效服务新质生产力”的政策导向。
税延养老账户监管放宽,助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
《通知》同时明确税延养老保险普通账户不再单独计算投资比例,与其他保险产品账户合并管理。此举简化了保险账户管理流程,有助于保险公司提升资产配置灵活性,推动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创新,进一步激活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市场潜力。税延养老保险账户的合并管理,有望降低险企运营成本,推动更多差异化、长期化的养老金融产品落地,在提升养老产品供给的同时,优化保险资金配置及运作效率。
上市险企权益配置空间仍有一定提升空间
截至2024年末,A股5家上市险企权益类资产(包含股票、基金及其他权益投资)投资规模达3.2万亿元,占其总投资资产的17.5%,较监管要求上限仍有一定空间。
截至2024年末,上市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均显著高于监管要求,其中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人保、中国太保、新华保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07.8%/204.1%/281.0%/256.0%/217.6%。按照本次《通知》的要求,上市险企权益投资规模占总资产的比例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截至2024年末,我国保险行业投资规模达33.3万亿元,同比增长15.08%。我们认为此次《通知》打开了偿付能力水平较高公司的权益类资产配置上限,我们预计相应政策或将为市场带来1.5万亿左右的增量资金。
投资建议:
此次《通知》聚焦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创业投资基金投资集中度及税延养老保险账户管理三大核心领域,为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科技创新提供了制度保障。《通知》通过优化保险权益投资监管规定,进一步提升险资资金入市积极性,打开中长期权益投资比例上限。我们预计相应政策或将为市场带来1.5万亿左右的增量资金。中长期来看,险资作为“耐心资本”的定位将进一步强化,同时对险企投研能力、风控水平及偿付能力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风险提示:
股票市场波动加剧,宏观经济增速不及预期,贸易冲突加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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