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体系研究(六):海外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历史实践与经验启示
随着中国加速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可持续性面临严峻挑战。本报告通过分析英国、德国、加拿大和智利等国的改革经验,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英国作为现代福利国家的鼻祖,其养老保险体系的改革围绕消除老年贫困的成本收益效果展开。自1945年起,英国就希望通过建立统一的国家保险消除老年贫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英国不断打补丁方式,形成了“免费福利(兜底保障)+基本国家养老保险(现收现付)+分级退休福利(补充收入)”的三层体系。其间,调整缴费率、延迟退休、调整养老金待遇等改革层出不穷,但复杂的改革成效不甚理想,老年贫困率居高不下。直到1999年,英国直接引入老年收入保障机制,才以更加低廉、有效的方式快速降低了老年贫困率。2016年,英国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各级养老保险制度统一成全新的新国家养老金NSP。
经验来看,英国改革的成功,主要在于通过自动注册机制、建立国家职业储蓄信托(NEST)等方式促进了职业养老金制度的发展;在此背景下,英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兜底性目标更加明确,政策设计更加具有针对性。从教训来看,过于复杂的养老金体系会导致激励机制的缺失和效率的下降,最终损害可持续性;过于慷慨的待遇调整机制(如三重锁机制)虽然有助于降低老年贫困率,但也可能导致食利阶层的出现,降低效率。明确国家养老的兜底目标,是建立高效养老保险体系的前提。
德国和加拿大分别在养老保险改革中提出了一些创新型的思路:德国方面,德国作为养老保险体系的鼻祖,在二战后同样采用了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体系,并面临可持续性问题。在改革中,其创新性地引入了可持续性因子,有效降低了养老保险体系的支出压力。加拿大方面,通过在收入端创新性地引入分年龄提升缴费率、对应提升待遇水平的改革措施,在不激化代际矛盾的前提下,实现了缴费率的平缓提升,为缓解养老金收支压力提供了有力支持。
智利作为完全积累制社会保障体系的先行者,虽然不面临可持续性问题,但却面临着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职能的损失。突出体现在:经济发展水平有限的背景下,完全积累制天然将中低收入群体排除在外,灵活就业和自雇人员普遍存在断缴、少缴、逃缴倾向,导致覆盖面不足。同时,由于完全积累制缺乏转移支付性质,智利养老金的养老金替代率整体偏低,且具有加剧贫富差距的倾向。受此影响,智利的养老金管理机构一度成为居民针对的对象,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
就中国而言,国际养老金改革的经验可以被总结为:第一,可以参考英国的自动注册机制,建立强制性第二支柱补充养老险,从而明确基本养老保险的兜底作用,进而采取针对中低收入群体的高效改革措施,降低老年贫困率。第二,参考德国和加拿大的经验,在开源节流方面进行针
对性改革,一方面可以考虑在待遇调整方面引入更加有效的可持续性因子,防止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压力增长过快;另一方面,如果需要提升缴费率,则可以参考加拿大的经验对应上调未来的养老金待遇水平,缓解代际转移引发的矛盾。第三,需要进一步明确个人养老金的定位,如果希望个人养老金能够起到普适性的补充养老作用,则需要修正税惠政策、扩大税惠力度,同时考虑加入收益保底机制,强化制度吸引力。
风险提示:1)本报告的目标是整理重点国家第一支柱养老保险的改革历程,以及其中具有启发性的改革措施,而非提出具有实操意义的政策建议,各类结论及政策建议仅供参考。2)各国历史统计数据存在口径变化,报告中自行测算结果可能官方统计结果不一致,所有数据以官方统计数据为准。3)本报告仅作为对公开资料的整理展示,不涉及投资建议,也不涉及对未来改革方向及措施的判断和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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