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背景风投:双向赋能的创新机制与反竞争风险探讨
企业背景风投(CVC)作为非金融企业的风险投资行为或者部门,首要目标是服务于母公司战略利益,对被投企业失败具有更大容忍度,因而具有耐心资本属性,能够较好发挥创新金融作用:一方面,CVC能够利用母公司技术赋能被投企业创新活动,并通过提供市场销售、客户服务等互补资产提升被投企业商业成功概率;另一方面,CVC也有利于大企业,尤其是大型科技企业摆脱大企业病造成的内部研发路径依赖,通过更具风险收益比的实物期权方式从外部获取颠覆式创新。无需过忧CVC增强母公司市场势力,因为大企业学习吸收被投企业创新成果的能力存在限度;创新悖论意味着大型科技企业市场势力具有内在不稳定性;创新具有正外部性,适度的市场势力有利于激励创新。对于CVC扼杀竞争的担心,缺乏充足证据支持。所谓“杀伤区效应”可能是增进而非减少社会福利的体现。综合考虑当下内外形势,为更好发挥CVC创新金融作用,总结三点启示:①将CVC视为与IVC同等重要的风投主导力量,鼓励在AI模型方面具有优势的大型科技企业,通过CVC培育应用层创新;②对于反竞争担心,更宜从行为主义角度关注可竞争性而非市场份额;③着重加强对初创企业、小企业等相对弱势群体的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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