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金融政策持续加码 技术驱动市场规模向十万亿级跃进
数字金融由来
数字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定义与范畴在《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和《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中得到了明确界定。根据该分类标准,数字经济可分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大板块。数字金融既是金融机构服务、赋能数字经济的过程,也是数字经济反哺改造金融机构的方式。产业数字化与数字产业化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呈现出明显的差异化特征,产业数字化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对传统业务流程的改造,而数字产业化则体现在金融科技企业的产品创新上。二者共同推动数字金融生态的多元化发展。
数字金融的发展经历三个主要阶段:萌芽期(1990-2000 年)20 世纪 90 年代,互联网技术在全球迅速普及,为数字金融萌芽创造了条件。彼时,金融机构开始初步触网,部分银行搭建官方网站,提供账户查询、简单转账等基础线上服务,开启金融服务线上化尝试。模式创新期(2000-2015 年):此进入 2000 年代中期,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兴起,推动数字金融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一系列创新融资模式在一级市场涌现 。融合发展期(2016 年至今):2016 年以来,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新兴数字技术与金融加速融合,推动数字金融进入深化发展新阶段 。2024 年,香港金管局宣布将发行基于公链可与港股1:1 兑换的稳定币,将数字金融的发展推向另一个高峰。
中国人民银行2023 年发布的《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3-2025 年)》为数字金融在一级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该规划提出要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创新应用,这一政策导向直接促进了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的战略合作。证监会2025 年出台的《资本市场数字化转型指导意见》为数字金融产品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该意见明确要求证券基金机构加快财富管理转型,丰富公募基金产品谱系。此外,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在《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中,将数字金融与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并列提出,要求构建"智能监管+数字服务"双引擎平台,这种制度创新不仅提升了市场运行效率,也为数字金融产品的规范化发展扫清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