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策略简评:《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案例点评分析

股票资讯 阅读:4 2025-02-26 18:47:14 评论:0

  核心观点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5年2月15日起施行。

      新规旨在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新规施行首周,共有三家IPO企业发布了招股意向书,并根据新规要求对各中介机构发行费用进行了详细披露。其中,虽然《规定》要求保荐机构不得按照发行规模递增收费比例,但是对于此三家保荐机构承销保荐收入的实际影响不大,其中两家实际费率相较于新规前平均费率有明显增厚。

      核心观点: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5年2月15日起施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行为,包括中介机构执业规范、收费原则以及监管措施等,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新规施行首周,共有三家IPO企业发布了招股意向书,并根据新规要求对各中介机构发行费用进行了详细披露。其中,虽然《规定》要求保荐机构不得按照发行规模递增收费比例,但是对于此三家保荐机构承销保荐收入的实际影响不大,其中两家实际费率相较于新规前平均费率有明显增厚。

      《规定》主要内容:

      明确中介机构执业规范。规定中介机构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不得有配合公司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明确中介机构的收费原则。规定中介机构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工作量、所需资源投入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证券公司保荐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作为收费条件,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国务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收费。

      明确监管措施。规定证券监督管理、财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加强监管;必要时可以采取联合现场检查等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暂停从事相关业务等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采取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风险提示:新股上市后表现不及预期的风险,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宏观经济运转不确定性加剧的风险,资本市场流动性风险等

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张玉龙 日期: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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