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点评报告:三中全会决定全文 释放哪些信号
7 月21 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文,共15 个部分60 条300 多项重要改革举措。本文重点关注三中全会公报中未提及的内容,尤其是财政金融等方面,《决定》释放哪些重要信号?
第一,重申市场决定性作用,在此基础上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决定》延续了十八届三中全会、二十大报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提法,在此基础上,强调“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一方面,市场机制有助于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另一方面,也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
市场与政府相互配合,才能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决定》提到四个方面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上市公司分红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从重视流量到兼顾存量。《决定》明确提出“探索实行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站在GDP 统计的流量角度, 我国已稳居世界第二。在这种背景下,从资产负债角度出发,盘活存量带动存量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在提升。此前央行也多次提及“盘活低效存量金融资源”。不仅是金融资源需要盘活存量,政府各类资产负债也需要统筹。2017 年开始实施的政府会计准则,要求政府会计主体除按财政部要求编制决算报表外,至少还应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现金流量表,为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奠定基础,后续推进有助于优化各类存量结构调整。
第三,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今年3 月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中提到“各地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本地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有选择地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决定》强调构建因地制宜的体制机制,可以避免地方一哄而上,忽视传统产业升级。为支持新质生产力,《决定》强调“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
《决定》还强调“抓紧打造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重点提到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仪器仪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先进材料等,还提到“建设国家战略腹地和关键产业备份”。
第五,财政方面,增加地方自主财力,强调事权财权相适应。《决定》提到“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相对国务院2021 年4 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对应内容,增加了“政府信用”,关注后续部分为地方政府融资的平台是否会纳入预算管理。而《决定》中的零基预算、权责发生制等内容是在2021 意见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
地方财力方面,《决定》提到“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接下来地方直接掌握的财政收入有望逐步增加。
事权财权相适应方面,《决定》提到“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分税制下,地方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权倒挂,部分地区过度借债、或者过度依赖土地财政,这一现象在事权财权匹配度提升的情况下有望得到明显缓解。
第六,金融方面,制定金融法,防风险、强监管是主基调。《决定》基本延续了二十大报告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基调。资本市场方面,防风险、强监管,支持长期资金入市。特别提及“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今年4 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加强交易监管,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后续融资端、投资端等相关措施有望得到进一步、全面加强。监管方面,《决定》提到“制定金融法,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决定》还提到“统一金融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清算规则制度”,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有望进一步强化。
第七,地产方面,加快构建发展新模式。2021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地产“新模式”,在《决定》中新模式定型,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住房制度层面,满足保障房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二是地产管理调控的新模式,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以及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三是地产行业的新模式,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
风险提示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出现超预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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