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专题研究:梳理三中全会《决定》全文中的改革方向
7 月21 日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简称《决定》)全文。较前几天的公报以及新闻发布会对改革任务进行了更为详尽的阐释。《决定》提出的改革包括新型城镇化、土地、财税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等。由此,打通人口、土地、生产资料等各项生产要素的“双循环”,优化收入分配及社会保障体系,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实现经济、财政、人口、环境、科技、贸易等领域的可持续发展。上述改革将有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全要素增长率(TFP),更可持续地扩大内需。我们将进一步跟踪此后各部委有关《决定》的具体改革措施,以评估新一轮改革对相关领域的潜在影响。
1) 新型城镇化:在保障农村居民合法土地权益的基础上(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一方面,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另一方面, “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同时,增厚农民财产性收入,缩小城乡差距。
2) 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改革、生育激励、养老制度改革、及退休年龄等相关改革:1)完善收入分配、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初次分配层面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针对再分配环节提出“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并针对过高收入人群进行合理调节。2)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3)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支持生育。4)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同时,5)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3)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预算管理需提高统一性、规范性;税制层面,重在消费税、增值税、地方附加税及个税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央地财政关系方面,主要包括增加地方自主财力、增加直接转移支付比例、中央适当上收事权等。
4) 推进国企、金融、地产等重点支撑领域改革:1)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2)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强对所有金融活动的监管;3)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5) 推动高科技领域发展方向更为具体:主要是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
《决定》提出要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重在扩大“制度型开放”。具体要“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
风险提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下推迟改革;改革落地进度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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