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税改革系列(四):财政的“非税”改革
核心观点
1994 年财税改革仍有未竞之路。除了税收改革之外,还有非税领域也需要理顺改革关系。
第一,省级以下财税权力上移
1994 年分税制改革未明确省以下税收分配,过去地方一直在尝试各种分配改革方式。
过去十余年撤县并区力度较大,未来省级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向预计是提升省级财事权。
第二,费改税是大趋势所向
过去有三个明显的费改税趋势,1、交通费改革,以税替费;2 环保领域改革,由费改税;3、水资源费改税,试点逐步扩大。
未来费改税范围或进一步扩大,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研究教育费附加费改税。
第三,征税规范性不断提升
2018 年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
2024 年6 月,政策进一步明确,未来加大税费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
近日财政部发布今年上半年财税数据,其中1-6 月税收收入和土地出让金同比下滑,非税收入反而逆势扩张。
地方财政普遍承压之下,平时“并不起眼”的非税科目,大幅逆势扩张,引发市场关注。
恰逢二十届三中全会闭幕,市场聚焦新一轮财税改革和央地关系重塑。
新一轮财税改革中未来非税改革,未来将走向何方?
线索之一,省级以下财税权力上移。
(一)既有框架下省以下地方权力划分探索
1994 年分税制改革未对省以下税收分配进一步明确划分。当前各地省级以下税收的划分特点是经济发展越均衡的地区,省本级税收占比越低,经济发展不均衡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省级财政倾向于多收税再进行转移支付。
(二)预计财事权力在市、省级政府逐级上移
未来省级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向预计将提升省级财权事权。提高省级收入分享比例,增强省级统筹调控能力,强化省级政府在教育、科技研发、社会保险、粮食安全、化解债务风险等方面的财政事权。
由于市辖县社会经济管理权限和财权相对独立,税收上缴比例也较低,过去十余年撤县并区力度较大,市级财权提升。未来土地出让金下降,县级政府财权事权萎缩,可能推动新一轮撤县设区。
线索之二,费改税是大趋势所向
(一)过去有三个明显的费改税趋势
税费同为政府财政收入的形式,但地位差距仍大。税收具有强制性,征税行为由法律强制性保障实施,而收费依据较为分散,税收征收效率普遍高于收费征收效率。
2009 年,六项费用退出历史舞台,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实现以税替费。2018 年,环境保护税法出台后,环保税取代排污费。2016 年起,水资源费改税开启试点并逐步扩大。
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线索之三,征税规范性不断提升
(一)国税地税合并,税费征管更加高效统一
2018 年国税地税合并,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并将更多力量向业务部门和一线部门倾斜,强化税务稽查力量。并将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征管效率不断提高。
(二)土地出让金由国土转至税务征收
税务部门的征缴能力强于自然资源部门,征收力度加强,征收程序更加规范。相应地2022 年起全面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管划转工作。
未来征税规范性将不断提升。加大税费征管力度,完善部门数据共享,堵塞制度漏洞,应收尽收、颗粒归仓。
风险提示:政策理解不透彻,经济走势不确定,海外宏观政策紧缩和地缘政治冲突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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