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更新和消费品补贴新支持政策点评:支持力度提升 政策逐渐发力
事件描述
7 月24 日,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提出“统筹安排3000 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事件评论
国债资金首次用于消费品以旧换新。继7 月19 日国常会提出超长期特别国债用于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后,发改委、财政部在7 月24 日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资金额度及分配。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发改委牵头安排1480 亿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企业设备更新、船舶更新;二是发改委向地方安排1500 亿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货车、农机、新能源公交车、消费品以旧换新、汽车更新、家电以旧换新;三是财政部安排275 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提高设备更新贴息比例、电子产品回收。历史上,国债资金用于设备更新并非首次,1999 年、2000 年就曾增发600 亿国债、500 亿元超长期建设国债用于企业技改等领域,支持方式为贷款贴息,但用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却是首次,2009-2010 年实施的汽车以旧换新,以及2009-2011 年实行的家电以旧换新,支持资金均为财政资金。
扩大设备更新范围,明确更新补贴标准。本次政策在设备更新领域主要有三点变化。一是优化设备更新项目支持方式,具体包括:1)支持领域从“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进一步扩大至“能源电力、老旧电梯”;2)支持项目从“设备更新以及回收循环利用”进一步扩大至“设备更新以及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安全改造”;3)降低资金申报门槛,不再设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 亿元”要求,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4)补贴方式采取“投资补助”等形式予以支持。二是明确船舶、货车、农机、新能源公交车等领域设备更新单位补贴额度。三是提高贷款贴息比例:中央财政贷款贴息从1 个百分点提高到1.5 个百分点,贴息期限2 年,贴息总规模200 亿元。
国债资金下达地方,换新补贴力度加强。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本次政策同样有三点显著变化。一是直接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地方自主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二是加大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力度:1)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分别由1 万 提高至2 万元(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由7000 元提高至1.5 万元(购买小排量燃油乘用车);2)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对象细化为“2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8 类家电,补贴标准为产品售价的15%(对1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售价5%的补贴)。
政策落实落细,释放潜在需求。我们认为:第一,政策不断落实落细。年初颁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并未明确补贴资金的具体额度,本次政策对规模和用途给出了更具体的安排。第二,本次政策有两大亮点。一是用补贴代替贷款,效果更好。今年4 月提出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5000 亿再贷款,但在6 月末使用金额为0。
这次方案改贷款为补贴,企业负担小,能更有效地把钱花出去。二是中央支持力度大,承担债务资金的90%,相当于中央背债务,让地方财政发力(1500 亿部分),中央肯加杠杆稳地方经济,是年内最积极的信号。第三,政策基调并未发生转变。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政策,在满足潜在需求的同时,也促进了产业升级,可谓一举两得,也是前期政策基调的提现,但本质上仍属于释放合理的潜在需求,而非用刺激政策激发新增需求。第四,后续政策加码值得期待。虽然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并未涉及稳增长相关内容,但公报强调“坚定不移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为呼应,央行也相继下调OMO 利率和MLF利率,国有六大行则调降存款利率。7 月底政治局会议召开在即,后续稳增长相关政策有望相继落地,值得期待。
风险提示
政策托底效果尚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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