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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燃气事故分析报告(2024年上半年报告)

宏观研究 3

  其他要求

全国燃气事故分析报告(2024年上半年报告)

      (一)市燃气集团作为燃气管道运营单位,要加强燃气管道巡查巡护,燃气管道6米安全控制范围内的施工工地以及施工围挡在安全控制范围内的工地(无论施工区域是否在6m 范围内)都应纳入管道保护“四个一”监管机制,围挡内外均应张贴管道保护警示标识,做好燃气管道保护警示教育和宣传,实  现“一工地两宣传贴纸一折页”100%覆盖。

      (二)交通、水务、建筑工务署等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与市燃气集团的信息共享机制,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管道保护“四个一”工作机制失效。同时,要严格管理职责范围内涉燃气管道施工建设项目的报批报建程序,对未能提交在役燃气管道现状资料和燃气管道保护方案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或者工程监管手续。

      (三)各区住建部门在开展日常涉燃气管道第三方工地检查过程中,要全面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全面提高执法质量和效能,认真贯彻落实市住房和建设局于2023年5月31日印发的《城镇燃气管道第三方工地“红黄牌”警示操作指引》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可能威胁燃气管道安全的惩戒力度,坚决守住不出现“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的底线。(四)为确保我市城镇燃气管道保护监管机制分工明确、层级清晰、协同高效、运行顺畅,各区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理顺我市城镇燃气管道保护监管体制机制的通知》要求,负责依法查处辖区内危害燃气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跨区域、重大、复杂违法案件及时上报市住建部门,由市住建部门协调各方力量、组织查处。

机构: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研究员:—— 日期: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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