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有力度的支持环境:《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学习思考
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第三条强调了民营经济重要性。从市场经济实践来看,民营经济在稳定国民经济基本盘、促进社会秩序稳定、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期民营经济动态实践也能明显映证此观点,这是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原因。
《征求意见稿》第二章“公平竞争”注重改善民营经济环境。
本文结合民营企业可能面临得隐性市场壁垒现状,结合市场格局固化或惯性、地方利益保护主义等成因,提出了降低壁垒、消除歧视的具体举措,包括改善评标过程信息对称性、推动政府与企业合作关系重构等方面。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五条强调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发行债券融资。针对近年来债券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力度弱于国企的现状,本文建议从高收益债券、科创债券、绿色债券等市场建设发展的角度,加大债券市场各类券种对于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和成效,并且做好信用评级、信用增进等民营企业债券市场配套服务建设。
《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一条强调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对于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加强新技术应用的作用。本文在分析信用咨询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意义基础上,提出了支持信用咨询机构协助民营企业改善企业资产负债表、提高供应链融资效率等举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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