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治理改革政策解读:政府与市场配合 民生与发展并重
核心观点
价格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效率的“牛鼻子”。从1984 年价格体系改革开始,我国逐步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截至目前,全社会商品和服务价格市场化程度已达97.5%。为了进一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使价格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增强价格反应灵活性,完善价格治理机制势在必行。此轮价格改革政策从农业、能源、公用事业、公共服务与公共数据五大重点领域着手,分类施策,放管结合,建立健全价格的 “形成-引导-调控-监管”四大机制,对于强化民生导向、缓解财政压力、促进物价回升、摆脱行业“内卷”、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深远意义。
信息或事件:
4 月2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健全促进资源高效配置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服务重点领域发展和安全的价格引导机制等七方面提出17 项具体要求。《意见》全文内容涵盖价格改革、价格调控、价格监管等价格工作各领域,部署健全四个机制,即健全促进资源高效配置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服务重点领域发展和安全的价格引导机制,完善促进物价保持合理水平的价格调控机制,优化透明可预期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通过健全四个机制,加快构建市场有效、调控有度、监管科学的高水平价格治理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水平,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风险分析
(1)既有政策落地效果及后续增量政策出台进展不及预期,地方政府对于中央政策的理解不透彻、落实不到位。(2)经济增速放缓,宏观经济基本面下行,经济运行不确定性加剧。(3)近期房地产市场较为波动,市场情绪存在进一步转劣可能,国际资本市场风险传染也有可能诱发国内资本市场动荡。(4)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导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急剧扩大,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上升。(5)地缘政治对抗升级风险,俄乌冲突不断,国际局势仍处于紧张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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