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简评:提升银行理财、保险资管打新政策待遇 IPO有望迎来增量长期资金

股票资讯 阅读:2 2025-01-24 18:00:50 评论:0

  核心观点

      近日,中央金融办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引导保险、社保、养老金、企业年金、公募基金等中长期资金进一步加大入市力度。方案表示在参与新股申购、上市公司定增、举牌认定标准方面,给予银行理财、保险资管与公募基金同等政策待遇。目前IPO 网下投资者通常被划分为A、B 两类,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作为A 类投资者,其余作为B 类,主承销商优先考虑A 类投资者,配售比例遵循RA≥RB 原则。本次方案给予银行理财、保险资管与公募基金同等打新政策待遇,有助于提升其配售比例,进一步拉平各机构打新标准,指导更多长期资金进入新股市场,使新股定价更合理,减少大幅波动。

      信息或事件:

      近日,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引导商业保险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职)业年金基金、公募基金等中长期资金进一步加大入市力度。该方案中表示在参与新股申购、上市公司定增、举牌认定标准方面,给予银行理财、保险资管与公募基金同等政策待遇。

      简评:

      我们着重关注该方案对IPO 打新市场的影响。回顾IPO 网下投资者分类管理政策,2016 年1 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提出协会建立网下投资者跟踪分析和评价体系,对网下投资者的定价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网下投资者参与首发股票询价和网下申购业务的情况和综合评分结果,将网下投资者划分为A、B、C 三类,其中A 类投资者的比例不高于30%,C 类投资者的比例不高于20%。从长期投资、市场稳定性等角度考虑,主承销商在开展投资者选择和股票配售工作时应予以优先考虑A 类网下投资者,即通常是A 类账户获配相对较高,B 类次之,C 类相对较低。

      我们以2023 年2 月证监会发布全面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为节点,对其前后询价的各家公司IPO 投资者分类公告进行梳理,发现在此之前公募基金、养老金和社保基金始终作为A 类账户,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在注册制前主板归为A 类账户,在创业板和科创板归为B 类账户,C 类账户则主要为私募基金、券商自营等。而在全面注册制之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作为A 类账户,其余私募、券商自营等归为B 类账户。在配售比例上,则始终遵循RA≥RB≥RC 的原则。具体产品分类会以实际情况为准,公募基金等A 类投资者的部分产品若不符合标准,亦会被单独纳入B 类中。以如下公司为例:

      绿通科技:2023 年2 月15 日公布询价公告,以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以及保险资金为A 类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为B 类投资者,其他投资者为C 类投资者;规定配售比例关系RA≥RB≥RC,优先安排不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70%向A 类投资者进行配售。

      亚光股份:2023 年2 月22 日公布询价公告,以公募基金、养老金和社保基金为A 类投资者;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为B 类投资者;其他投资者为C 类投资者;规定首先安排不低于50%优先向A 类投资者配售,当A 类投资者的申购总量>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50%时,A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C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海博思创:最新询价的新股,2025 年1 月7 日公布询价公告,规定以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为A 类投资者,其他网下投资者为B 类投资者,规定原则上按照配售比例关系RA≥RB,优先安排不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70%向A 类投资者进行配售。

      本次方案明确规定在参与新股申购中,给予银行理财、保险资管与公募基金同等政策待遇,政策层面给予平等地位,有助于进一步拉平各机构打新标准,指导更多长期资金进入新股市场,使新股定价更合理,减少大幅波动。对于保险资管,作为保险资金,在全面注册制之后名义上归为A 类投资者,本次方案将有助于在未来打新中的具体产品A 类认证,提高其配售比例。对于银行理财意义更大,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23 年修订的现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网下投资者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及前述机构资产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并未明确提及银行类机构,因此银行理财参与打新方式相对多样化,其分类亦取决于具体产品形式,本次方案明确了银行理财参与新股申购的主体地位,且等同于公募基金即A 类投资者,有望显著提升银行理财参与打新的积极性,为新股市场带来增量长期资金。

      科创板未盈利企业IPO 试点差异化配售,强化长期资金定价作用。1 月3 日,上交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主要针对科创板未盈利企业,规定可以采用约定限售方式,允许主承销商设定不同档位的限售比例或限售期,同时允许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自主申购不同限售档位的证券,其他类别投资者按照最低限售档位自主申购。结合本次方案将银行理财、保险资管纳入同等打新政策待遇,两者未来亦可参与科创板未盈利企业约定限售。

      风险分析

      1、政策变动风险。当前国家政策指导长期资金入市方向明确,新股市场是其中重要板块,有望促进整体新股市场稳定性。我们预计国家将持续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以规范指导长期资金健康入市,未来相关政策的变动调整或会对打新市场带来影响。

      2、新股价格波动和破发风险。新股上市初期,其价格受市场环境、公司业绩、发行定价、投资者情绪等因素影响明显。若新股发行定价过高,超出公司的实际价值和市场预期,上市后股价可能面临较大的回调压力,破发风险增加。若市场对新股过度追捧,大量资金涌入炒作,可能使股价短期内大幅上涨,偏离其内在价值,随后一旦市场情绪转向,股价可能迅速下跌,造成巨大波动。

      3、新股未中签的风险。高剔和低剔会导致无法参与新股申购,均源于对新股合理价值判断偏差,以及市场供需、投资者情绪等因素干扰,因此错过潜在收益。

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张玉龙/邱季 日期: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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