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深度报告:什么样的生育政策是有效的?
一、生育政策的国际比较
(1)俄罗斯“孕产资本”,补贴力度大。2007 年俄罗斯开始向第二次、第三次或多次生育的母亲一次性转移支付津贴,津贴规模与人均GDP大致1:1,2007 年后俄罗斯生育率回升。
(2)中东欧和北欧,快速和大力的应对。中东欧和北欧的生育政策力度较大(总支出占GDP 的2%以上,现金支持占1%以上),并且起到了遏制生育率下降的作用,中东欧三国(捷克、波兰、爱沙尼亚)生育率大致在1995-2010 年间回升,此后基本稳定;北欧三国(丹麦、芬兰、挪威)生育率在1980-1990 年间回升,1990-2010 年间相对稳定。
(3)日韩:渐进式加强政策,且现金支持比重低。日韩的促生育政策起步力度不大,按照支持家庭生育的总支出占GDP 比重来看,日韩一开始都在0.5%以下,后续渐进式加强,但也错失了窗口期,没有像中东欧和北欧一样出现生育率的明显回升。日本生育政策中,现金支持的比重更大,因此促生育的政策效果好于韩国,2020 年后日本已经成为东亚和新加坡等5 个地区里生育率最高的。
二、什么是有效的促生育政策?
(1)湖北天门出生人口“由降转增”的经验:2024 年,湖北省天门市出生7217 人,同比增加17%,出生人口8 年来首次“由降转增”。
从当地生育政策实践来看,天门市的特点是补贴力度足够大,天门市对三孩的七项补贴合计可以高达22.5万 ,包括:①基因筛查减免费用1000元,②分娩补助300 元,③一次性生育奖励3000 元,④产假补助4800元,⑤育儿补贴每月1000 元(至3 岁合计3.6 万元),⑥鼓励生育购房奖励12 万元,⑦产业工人购房补贴6 万元。
(2)有效的生育政策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政策力度要足够大。从国际比较来看,欧洲和日韩促生育政策的差别就在于初始力度,北欧在80 年代初期出台的促生育政策,支持家庭生育的总支出占GDP 比重就已经达到了2%,而日韩生育政策起步期,这一指标不到0.5%,后面随着生育率下行,日韩生育政策渐进式加强。但是,渐进式的政策没能挽救日韩的生育率,相反,北欧的强政策出台后,其生育率在1980-1990年间回升,1990-2010 年间相对稳定。从OECD 国家来看,2009-2019 年政府对家庭支持加力更多的国家,生育率提升幅度也更大。
怎么衡量政策力度?参考国际经验,支持家庭生育的总支出可能需要达到GDP 的2%,按照2024 年135 万亿GDP 规模来看,对应约2.7 万亿;其中现金支持力度需要达到1%,即1.35 万亿。
二是中央政策要比地方考虑更多,需要将初婚初育纳入政策支持范围,“没有一孩,哪有二孩三孩”。目前各地出台了不少地方性的促生育政策,但大多聚焦于补贴二孩三孩,初婚初育的支持政策在地方生育政策体系中长期缺位。对地方政府而言,补贴二孩三孩,只要力度够大,能够在短期实现出生人口快速企稳,但如果初婚初育继续下降,这种短暂的企稳是难以持续的。因此,对中央政策而言,需要比地方考虑更多,不仅考虑生育政策的短期效应,还要考虑长期可持续,也就是将初婚初育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风险提示:(1)年度的出生人口数据存在一定误差,2025 年1%抽样调查数据可能会不一样,这会导致对人口形势的判断存在误差风险;(2)国际经验未必能完全迁移,因各国经济、文化各方面差异较大,外国生育政策力度是在特定社会条件下的,我们未必会跟其他国家完全一样,因而存在政策偏差的风险;(3)OECD 数据大多更新到2019 年,疫情后的生育情况变化较大,可能存在数据更新不及时的风险,这样不能反映生育政策和人口形势最新的国际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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